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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短讯!狗患治理走向法治化,理应是共识

发布时间: 2023-03-09 01:17:40 来源:潮新闻


(资料图)

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

近年来,犬只管理一直是社会和公众热议的话题之一。据红星新闻报道,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的建议中,就有一条是关于 " 犬只伤人 " 的。

" 人狗矛盾 " 是当今社会治理的一大难点,隔三岔五传出的各种 " 狗咬人 " 事件,经常闹得沸沸扬扬。没有哪个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宠物犬伤人,但 " 狗咬人 " 绝大多数并非意外事件。庹庆明代表调研发现,犬只伤人案件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犬类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对犬类管理的疏忽甚至是放任,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

文明养犬是共识,但要真正落地,殊为不易。一方面,总有一些养狗者因安全意识欠缺或觉得自家的狗狗不会咬人等原因,不愿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在现行法律体系之下," 犬只伤人 " 的事后追责存在一定难度。

据悉,目前我国对于犬只伤人一类案件仅在《民法典》中用侵权责任予以规定,并未对犬只伤人后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明确规定,导致责任界限模糊、司法标准不清晰。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伤必须致人重伤或死亡才构成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通常情况下," 犬只伤人 " 大多属于过失致伤(基本上以轻伤为主),也很少会有 " 警告后不改正 " 的情节,不仅难以追究狗主人的刑事责任,甚至连罚款、拘留的治安责任也没有,至多只能警告。实际操作中,大多按照各地的《养犬管理条例》以罚款的方式进行追责,震慑效果有限。此前,一些有识之士就呼吁通过修法及时补上漏洞。

在治理狗患问题上,一些国家的做法或许值得借鉴。2014 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修订的《危险犬类法案》,明确规定恶犬伤人,狗主人面临的最高刑罚增加到 5 年有期徒刑;如果恶犬咬死人,狗主人将面临最高 14 年有期徒刑。其追责之严可见一斑。

为清晰司法责任的界限,使司法人员在追究犬只伤人案件中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的刑事责任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降低刑事责任的归责难度,庹庆明代表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如可规定:" 无论是公共场所亦或是私人场所,若犬类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放任犬类失去控制产生危险,就是犯罪行为,处以三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以罚金;造成他人轻伤的,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以罚金,若造成他人重伤的,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若造成死亡,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刑法的修正当然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能否修正、如何修正、何时修正、具体的条文该如何斟酌,牵涉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还有待专业严谨的论证与探讨。但是,推进狗患治理走向法治化的思路,理应是共识。

当然,狗患的治理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事后依法严惩,也需要事先防范未然。为更有效地降低犬只伤人案件的发生,庹庆明代表还提出要完善犬类的登记、饲养、管理等机制,若犬类在平时就可以得到系统、有规律地管理,可以大大降低不负责任的饲养人出现的概率。

人大代表建议将 " 犬只伤人 " 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触及了社会的痛点问题,被公众誉为 " 社会文明进步的好提案 ",道出了民众的心声。管好养狗的人才能管好狗,才是狗患治理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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